什么应该给予幼儿自主权?
关键词: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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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4岁的孩子,一般家长以孩子太小为理由代替一切。其实,只要是孩子能够做、应该做、做起来安全的事情,父母应该让孩子有机会做决定。哪些是幼儿有能力决定的事情呢?
一、自已进食。孩子想要自己进食时,就由他自行尝试,只要为他系上围兜即可。孩子在练习自己吃饭时常常会弄得满脸、满地都是,这是很正常的,不要因此而责怪他,剥夺他学习的机会。
二、对衣服样式、颜色的选择。天气冷的时候可以建议孩子戴上帽子、穿上外套,但对于外套里的衣服,则可以让孩子自己做决定。
三、玩具共享。孩子不想和同伴分享玩具,发生争吵时,不要匆忙介入争吵,要让孩子自己解决。
四、独处的地方。当孩子心情不好或情绪不佳时,有选择独处的自主权,这段时间暂时不要去打扰他。
五、游戏区的选择。让孩子自己决定在哪个地方玩玩具,以不妨碍他人为原则,在这段时间这地方是属于他的游戏区,父母不要去干扰他。
六、哭的权力。当孩子受到挫折、受伤时,让他尽情地发泄。孩子有哭泣的权力,这时不要对他说话或身体作出反应,孩子停止哭泣后,和他商量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七、恋爱情结。当孩子们特别喜欢某种东西(如洋娃娃、毛巾等)时,不管他们去哪里,他们都必须带着它。一旦他们失去它,孩子们的情绪就会焦躁不安。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恋爱情结会自然退却,父母不能强迫孩子改变这个习惯。
八、午睡问题。大部分家长(或幼儿园)在午在午饭后安排孩子午睡,如果孩子在睡觉的时候不断地想起来,不要强迫他继续躺在床上,可以让他呆在房间里,以不干扰他人为原则。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