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
临汾市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青少年重症肌无力目前国际比较规范的定义是按照起病年龄15岁作为既定值,在15岁以下称其为早起病型重症肌无力,这个概念与青少年重症肌无力相对比较吻合。当然这个概念的形成也是在晚近几年之内开始定义的,最早使用的定义曾经认为小于12岁起病的,称其为早起病型或者是青少年起病的重症肌无力人群。这类人群的发病特征还是以眼外肌受累比较明显,并且这类的人群中的胸腺瘤的发生率不是很高。这类青少年起病的重症肌无力按照分子亚型分布,主要是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阳性介导的,并且累及突触后膜的乙酰胆碱受体。青少年的重症肌无力的预后普遍相对于成年型比较好,其中10%~20%仅单纯累及眼外肌,不泛化到全身其他肌群,并且长期保持稳定,并且在部分患者中会出现自发自愈的情况,这类的人群称其为相对良性的重症肌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