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成立于1896年,在几代药学人的不懈努力下,坚持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秉承“病人利益至上,良心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百余年的不断发展,已由单纯的药品供应发展为今天集药学服务、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学科型科室。药剂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2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名,副高级14名,中级58名,人才梯队动态管理,职责明确。
药剂科设有门诊药房、急诊药房、儿科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静配中心、药库、制剂室、摆药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社区药房等部门。为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各项要求,药学服务重点向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转变,通过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与核对、处方点评等途径,加强临床用药监督,推进临床合理用药进程;通过药物咨询、健康教育等多种途径,与医护患实时沟通,努力为病患提供更优质、更安全、更人性化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使药学工作更加贴近临床,进一步促进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2.1门急诊药房门、急诊药房作为窗口单位,积极调整布局,实行分区管理,调剂区与发药区分开,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大大缩短了患者等待时间。全院安装了合理用药软件系统,对不合理处方和医嘱进行提示,专人药师进行处方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不合格处方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交流,避免超说明书用药、重复用药等问题,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另外,顺应医改形式,开设药物咨询门诊,为广大患者答疑解惑,赢得了患者的信赖,得到了临床同仁的认可。
2.2药库药库分为片剂库、针剂库、中成药库、酊膏库、麻醉药品库等,所有药品实行网上统一采购,采购药品时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验收时严格执行“两票制”,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2010年通过济宁市药监局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单位现场达标验收。
2.3中药房中药房主要对传统中草药进行采购,并对中药处方进行调剂,采购时,确保为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验收时,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批号、数量、生产厂家,进行鉴别合格后方可签字,2012年新增煎药室,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煎药服务。2018年,中药房对科室布局进行集中调整,并加强管理,为我院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药管理示范单位称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4住院药房住院药房实行24小时值班,记账药师认真审核医嘱单,调配、发药时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逐一认真审核,复核发药,对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认真登记,严谨的工作流程,专业的药学服务,极大的保障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调配完成后,长期及临时医嘱统一配送到病房,进一步节省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更好的体现护理人员的职业价值。
2.5静配中心总院区静配中心始建于2003年,是我省第一家静脉药物调配中心。2016年经过改建,于11月投入使用,已实现对总院长期医嘱及所有肿瘤化疗药及肠外营养液集中配置。东院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于2015年5月建成,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可同时供40名药师进行各种静脉用药的无菌配制,西院区静配中心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人员及设备配置完全满足西院区发展的需求。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投入使用,采用国内先进的管理经验及工作流程,全方位满足临床用药,打破现有工作模式,除长期医嘱以外,对临时用药、夜间医嘱等进行配置,加强医嘱审核,减少不合理用药,保证药品调配质量和用药安全,减少药品和医疗耗材的浪费,降低医疗成本,加强职业防护,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2.6摆药中心摆药中心实行单剂量摆药,2012年总院区购入1台自动摆药机,2015年东院区购入2台摆药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自动化水平,并增加夜班,使新入院病人及执行临时医嘱的病人都能在当天用上口服药,受到各临床科室的好评。
2.7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2003年,我院开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具体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进行监测、登记、存档,并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院连续十余年获得济宁市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获山东省药品安全检测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医院药学是医院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病人用药安全有效、保证药品质量、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环节。我们将继承几代药学人的优良传统,遵循“诚信厚德,至善求精”的院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更加热情的服务及严谨的工作为广大患者及医护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用我们辛勤的汗水铸就医院药学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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