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头痛的诊断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头痛一般无一定的规律性,部位也不固定,可发生在头的各个部位,但以颅顶重压感、头周紧箍感、胀痛感较为多见,真正剧烈的头痛很少见。常伴有失眠、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2)头颅、五官、神经系统检查未发现有器质性改变的依据.(3)排除颅内器质性病变所致的头痛,如
颅内肿瘤、感染、寄生虫以及
脑血管病等。为此,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如眼底检查、脑电图检查,必要时做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头颅CT或
脑血管造影等特殊检查。(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随时调整诊断。总之,对头痛的诊断应慎之又慎,必须先排除器质性头痛,而后方可诊断为功能性头痛。